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三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 来源?span>湖南工会?/span> 时间?span>09?6?3?/span>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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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发[2009]22?/p>
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三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省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p>
根据全国总工会、科学技术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总工发?009?2?文件精神,决定举办湖南省第三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并组队参加第三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一、比赛工?/p>
本次比赛设钳?模具)、焊工、维修电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数控铣工、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速录?个工种。其中,维修电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两个项目?009年湖南省“天煌?rdquo;电气控制技术职业技能竞赛合并举行?/p>
二、比赛方?/p>
本次比赛分选拔赛和决赛暨全国大赛初赛两个阶段进行?/p>
选拔赛由各市州总工会、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地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单独组织选拔赛。在选拔赛的基础上,以市州、省直机关、省总直属基层为单位,各工种选拔3名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全省大赛决赛暨全国初赛。省技能大赛决赛暨全国初赛由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比赛决出的各工种前三名组成湖南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p>
三、大赛时?/p>
选拔赛于2009?月至8月举?全省大赛决赛暨全国初赛于2009?月份举行(各工种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全国大赛决赛于2009?月至10月举行?/p>
四、大赛内?/p>
大赛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中各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三?高级?的要求出题,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比赛两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总成绩以理论知识考试成绩?0%,操作技能比赛成绩占70%(速录师比赛分别为20%?0%)合并计算?/p>
五、参赛人?/p>
各类企事业、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农民工,不含职业技术院校的教师)均可参加?/p>
六、大赛奖?/p>
获得全省大赛决赛各工种前三名的选手,授?ldquo;湖南省技术能?rdquo;?ldquo;五一先锋”称号、晋升技师资格,已具有技师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资?获得第一名并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作为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省劳动模范的推荐人?获得各工种第4?名的选手,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名次荣誉证书;在省决赛中两项竞赛成绩均及格的其他选手,可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ldquo;湖南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优秀?rdquo;荣誉证书。获得决赛各工种?名的选手,分别给予不同数额的奖金?/p>
对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队颁发优胜奖杯和荣誉证书。对组织工作出色的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对优秀赛场颁发奖牌,对承办职工技能大赛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赛场)授予“湖南省技术练兵基?rdquo;匾牌?/p>
七、组织领?/p>
成立湖南省第三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领导此次大赛活动。组织委员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刘莲玉、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韩永文担任名誉主任;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肖刚强任主任;省总工会副主席李挚、省科学技术厅总工程师姜郁文、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正华任副主任。省总工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技协办公室?/p>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p>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