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贯彻实施《工会法》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 来源:《湖南工人报》 时间:09年07月15日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湖南工会网讯(记者 何爱华)7月6日至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会法》执法检查组对我省《工会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湘检查期间,检查组对我省《工会法》贯彻实施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全省各级对贯彻实施《工会法》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特别是在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任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乔传秀一起来湘检查。
据了解,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各级政府、工会贯彻实施工会法采取措施的情况,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履职的情况,《工会法》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其对实施《工会法》的影响。
一周时间内,检查组先后深入长沙、株洲、衡阳、湘潭、常德、张家界等地,在企业、在职工群众中间详细了解《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听取汇报,开展座谈。
7日下午,检查组一行听取了我省贯彻实施《工会法》情况汇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主持汇报会,副省长韩永文作情况汇报。
张春贤在汇报会上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是为推动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采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去年下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科学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主体作用和职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组织动员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为应对危机保增长献计出力,这些措施成效明显,全省经济企稳回暖,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劳动关系总体和谐。湖南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会法》贯彻实施力度,努力把全省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肖刚强代表省总工会就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情况进行汇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就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情况进行了汇报。
在长沙市检查时,检查组充分肯定了长沙市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成绩,并与企业工会干部、职工代表、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等座谈。
7月8日,检查组一行来到株洲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仔细询问了维权帮扶中心运作模式、资金来源、帮扶形式等情况。在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检查组对公司工会始终坚持党政所望、企业所需、职工所盼,着力建设各方满意的职工之家的做法给予肯定。
检查组认为,株洲市困难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成为了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面对面解决问题的窗口。中心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庭,将矛盾和纠纷就地化解,体现了调解在先,仲裁在后,司法在最后的原则。株洲工会工作的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株洲提出的如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乡镇企业工会法律地位如何明确、非公企业工会如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问题值得很好研究,为完善《工会法》法律配套等提供了有益参考。
在衡阳、常德、张家界检查期间,检查组分别检查了非公企业贯彻实施《工会法》情况,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情况,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履职情况。对衡阳市委、市政府发挥工会在经济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在社会和谐中的稳定作用、在协调劳资关系中的调和作用的做法表示赞同。
在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如何按照《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的要求,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常德纺织机械有限公司通过轮岗息工、留住人才,不仅保证了企业不裁员,更保存了企业的技术和管理骨干成了检查组在常德检查时的亮点。在常德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常德市和桃源县贯彻实施《工会法》情况汇报,并与桃源县国有、非公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进行座谈,征求他们对工会法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在张家界检查时,李建国指出,《工会法》是规定工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保障广大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贯彻实施好《工会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贯彻实施《工会法》要以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职工就业为重点,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贡献。
检查组在湘检查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刘莲玉陪同在长沙检查。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肖刚强代表省总工会全程陪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