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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帮扶工作向“就业和创业援助型”转变的问题

来源:《湖南工人报》 时间:09年11月17日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多年以来,“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始终坚持了为困难企业服务、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及时送到了千家万户。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应运而生,在开展送温暖活动的基础上向帮扶救助延伸、向帮助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延伸,为困难职工群众和困难农民工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在维护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困难职工群众的实际愿望,我认为,“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应当向“就业和创业型”转变,在推动和引导困难职工群众创业致富上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深入发展。

  一、帮扶工作向“就业和创业援助型”转变,是落实党的改善民生政策的需要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越是困难时刻,越要高度关注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党政主导、工会协调、各方参与、社会支持”的为困难企业服务、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的“民生工程”。实施这一工程,必须着眼于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的所盼、所急和所求,因为这些困难群众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和难点。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职工群众获得收入、维持生计和改善生活的基本途径。“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向“就业和创业型”转变,实际上就是顺应困难职工群众的要求,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实现途径,从根本上解决困难职工群众摆脱贫困的问题。

  二、“就业和创业援助型”是变输血为造血,实质上是为困难职工脱贫搭建平台

  应将目前“搞救济”式的一般帮扶,逐步向“办培训基地和创业园、抓培训、学技能、就业创业援助”式的重点帮扶转变。要把“室内服务型”的各级帮扶中心办成“内外结合、全开放的帮扶、维权一站式服务”的帮扶中心,即内有服务平台,外有培训基地、创业园和全部是由下岗职工和未就业的大学生摆摊设点的爱心农贸市场、爱心夜市和爱心商场等就业创业平台,为困难家庭和大学生提供创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和创业培训,为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脱贫打下坚实基础。要创新“金秋助学”活动品牌。应把助学帮扶与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紧密结合起来,使“金秋助学”活动向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拓展,不让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因为贫困而失学,同时也应尽可能地帮助毕业的大学生都找到工作岗位;扶持一批大学生创业带头人,就能带动一大批人就业;每个企业开设一批实习岗位,就能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

  三、加大就业创业的推动力和引导力,实现困难职工创业致富的可持续

  创业有成本,在创业之初外力扶持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加大外力扶持,对创业可以起到推动作用。创业有风险,一方面应加强对创业的困难职工进行市场经济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教育,另一方面要提高他们自主创业、规避风险的能力,还应着力为困难职工和未就业的大学生提供创业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从技术和资金上扶持创业者,这既是造血也是为其提供保障。工会应利用好政策资源和手段,从三个方面为创业的困难职工群众排忧解难。一是应当通过工会与政府举行的联席会议,共同协商决定工会兴办培训基地、创业园、爱心农贸市场、爱心商场、爱心夜市等问题,并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给以优惠政策,在场地、资金和项目建设上给予大力支持;在工会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及其资金补贴的发放、就业信息资源共享及工会培训机构参与政府组织的下岗、失业职工和农民工培训等方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给予支持。二是工会应大力推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增强困难职工应对重大疾病支付个人医疗费的能力,以解除困难职工群众的后顾之忧。三是为困难职工群众改善住房条件。政府关注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加大了对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投入。帮扶中心应承担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申报和调查核实工作任务,协助政府解决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增强创业的困难职工的信心和技能,实现创业的可持续。(作者系株洲市总工会副主席)

文章作者:刘武/编辑:唐浩/审签: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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