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先进县级工会评选: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率是硬指标
- 来源:《湖南工人报》 时间:10年06月12日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2009—2010年度湖南省先进县级工会评选在即
工会组建、职工入会率是硬指标
湖南工会网讯(记者 何爱华)为推动县级工会工作竞赛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县级工会工作水平,省总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评选表彰一批2009—2010年度“湖南省先进县级工会”。
湖南省县级工会工作竞赛自去年启动以来,市(州)总工会作了动员部署、督查指导,县(市、区)总工会强化举措、踊跃参加,地方党政重视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带动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产生了良好影响和突出成效。
这次先进县级工会考核细则共10项,工会组建率、职工入会率等必须达85%以上是参评硬指标。考评期内没有完成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任务,没有完成工会经费收缴任务或短解截留应上解经费,辖区发生重大职工群体事件且造成较大影响及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县(市、区)总工会,将一票否决,不得作为先进县级工会候选对象推荐。此外,党委是否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工会是否与政府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非公企业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率以及工会其他各项工作是否达到要求等,都在考核细则之内。按考核细则评分在80分以上,方可推荐为湖南省先进县级工会候选对象。
据了解,评选工作由省总工会县级工会工作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竞赛办)组织实施,具体办法是:县(市、区)总工会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市州总工会申报;市州总工会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向省总工会竞赛办推荐(每个市州推荐1个先进县级工会候选对象);省总工会竞赛办综合平衡后确定初审候选单位,并组织考核,最后报省总工会常委会审定并在省级媒体上公示。评选推荐2010年9月底截止。
省总要求,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要把“湖南省先进县级工会”评选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紧密联系起来,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和县级工会工作竞赛在各级工会深入开展;推荐申报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发现有虚报、隐瞒等弄虚作假现象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接受群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推荐对象要严格民主程序,由集体研究后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