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钢出台职工代表提案工作制度
- 来源:《湖南工人报》 时间:10年01月06日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湖南工会网讯(记者 何爱华 通讯员 孟湘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员工办企业,充分体现职工代表参政、议政,促进职代会权威性、制约力和推动力的发挥,同时继续健全有关职代会的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为企业民主监督提供根本保证,日前,衡钢制订并施行《衡钢职工代表提案工作制度》。
制度明确规定了提案的范围、条件、征集与处理程序等。凡是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改革改制、内部分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生活福利和职工教育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职工代表在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听取员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均可一事一案向职代会提出议案。
制度具体实施为,在每年首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公司工会向职工代表发放提案,组织职工代表进行提案征集。职代会期间由各职工代表团收集。职代会闭幕后,由职工代表所在单位的工会收集,并在一周内送交公司工会。
公司工会负责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或意见回复、向公司分管领导报批,督促与检查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必要时组织职工代表对有关提案的落实情况提出质询。在下一次职代会召开前,对职代会提案的落实情况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视情提交下次职工代表大会,向职工代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