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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省直单位模范集体和职工评选活动启动

来源:《湖南工人报》 时间:10年07月01日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湖南工会网讯(记者 张仁贵 通讯员 艾超越)6月25日上午,省直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长沙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宣告省直单位首届模范集体、模范职工评选活动正式进入公众参与阶段。这标志着省直工会着力打造的劳模品牌工作取得顺利进展。

  契合工作需要 顺应职工期待

  省直单位首届模范集体、模范职工评比表彰工作由省直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开展,旨在通过展示以模范集体、模范职工为代表的广大劳动者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贡献和优秀品质,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用劳模精神鼓舞、激励、引导广大职工以更大的热情,为推动湖南科学跨越、实现富民强省宏伟目标建功立业。

  省直现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千余家,职工30余万人,各类人才聚集荟萃,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由于种种原因,省直一直缺乏本级模范评选表彰平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和职工争先创优积极性的发挥,基层单位和广大职工对此反应强烈。因此,建立省直劳模评比表彰机制,开展省直劳模评选活动,契合了当前工作需要,顺应了广大职工的期待。经过一年多时间的酝酿和多方协调,5月13日,省直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省直单位模范集体和模范职工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同步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拉开了省直单位首届模范集体、模范职工评比表彰活动的序幕。

  严格评选程序 确保民主公开

  评选活动启动以来,省直各单位踊跃参与。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省直工委复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终审,产生30家集体、40名个人作为正式候选对象。候选对象基本情况在湖南日报、湖南工人报和红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手机、固定电话和网络投票,评选自己心目中的劳动模范。最后将以公众投票和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产生10名“省直单位模范标兵”,由省人民政府记一等功。

  为确保评选活动民主、公开,本次模范集体、模范职工评选活动通过规范评选程序、评选制度和强化监督三个方面的措施,来确保公平性和公信力。评选坚持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等原则,在各类媒体上广泛宣传先进模范事迹,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充分参与模范的选树、评价、宣传全过程,使最终产生的劳模标兵真正体现职工群众的意愿。

  精心打造品牌 扩大社会影响

  为了将省直劳模评选真正打造成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工作品牌,活动主办方引入了品牌建设的工作理念。省直工会通过网络方式,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了100多个LOGO(标识)、奖杯设计方案。最终选定的活动标识为“星耀东方”,在形态上由代表湖南的拼音缩写“hn”、“职工模范”的拼音缩写“zm”和飞升的红五星融合而成,喻示着以省直劳模为代表的省直广大职工在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红五星”屹立于东方向上飞扬的态势充满了激情与活力,将模范比喻为“爱岗敬业之星、拼搏进取之星、艰苦奋斗之星、勇于创新之星和甘于奉献之星”。中选的奖杯设计主题为“百舸争流、扬帆远航”,以湘江上扬起的风帆为基本设计理念,形象地诠释了模范是“民族的精英、国家的栋梁、社会的中坚、人民的楷模”的鲜明内涵。

  主办方将活动宣传提升到一个突出重要的位置,与湖南广播电视台、红网、湖南日报、湖南工人报等媒体进行了深度合作。通过全方位的立体宣传和全面新颖的参与模式、宣传模式,扩展活动宣传辐射面,提升宣传品味,让广大网民、公众参与到评选中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增强榜样的示范效应,增强整个活动的公信力。

文章作者:张仁贵 艾超越/编辑:唐浩/审签: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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